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6个检测站点让超限无处可逃

发表于2014-11-13
标签:建设 标准 

日前,随着311省道吴市治超检测站正式开站,全区规划建设的6个治超检测站点已全部建成投用,超限车辆无处可避。
   据了解,仁沱、李市、塘河、屏麓、付家、吴市6个固定治超检测站点,分别位于106省道、107省道、311省道等重要路段和公路网的关键节点。这些站采用的是全自动治超检测系统,只需将车辆开到计量秤上,仪器会自动生成车辆称重数据,是否超限一目了然。实现了对我区境内超限车辆的有效管控,将有力保障我区公路的完好、安全和畅通。
   据介绍,这套货运车辆超限治超检测系统主要包括计量秤、监控系统、抓拍系统。过往车辆从计量秤上通过,系统会自动判定车辆为几轴车,自动判定是否超限,超限的数量为多少,并自动生成处罚金额。该系统还是全重庆市联网,不管车辆运行到哪里,只要超限都能进行查处。
   同时,对于处罚办法有一套完整的规定,逢货运车辆必须检查,在不超过30%的情况下,系统会自动判定,打出处罚依据,应该交纳的金额等,现场处理、签字就能离开。如果超出30%系统只会打印超出的数量、比例等,不会进行处罚但会扣押车辆及车辆相关证件等,这时也会打印出相关的违法通知书,这种情况就需要本人到法制科处罚室了解具体处理办法。

新闻链接

货车超限可处3万以下罚款
   
 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五十条规定“超过公路、公路桥梁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、限高、限宽、限长标准的车辆,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、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,不得使用汽车渡船。”第七十六条规定:“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,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,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。”

上一页|1|
/1页